昨天列印了育兒津貼2500元/月的申請單,火速準備戶口名簿影本等資料
交代老公去內湖區公所辦理~
 
今天辦公室同事則是打電話詢問
結果得到的回覆是臨櫃辦理還需要戶口名簿正本、父母雙方印章、父母身分證正本
但是同事說,如果郵寄過去當然用影本,而臨櫃辦理卻需要正本、印章?
這邏輯他不能認同......況且申請書也沒提到身分證、印章

我馬上打電話給老公
老公說~ 身分證、印章、戶口名簿、正本、影本、存摺.....他通通都帶了~
我說~ 哇賽! 你怎麼那麼聰明呀??
老公接著說~ 但甚麼都沒辦成??
我說~ 怎麼會??
老公說,必須雙方家長都設籍台北市才可以,老公設籍台北縣就不行~

哇呀~  昨天自己在那裏窮開心~ 原來都是一場空......

還聽到同事說,小孩設籍台北市一年以上,五歲以下都可以領育兒津貼,就開心得不得了

結果竟是空歡喜一場~

這下子更想罵髒話啦~~~~~ 馬的哩!  新北市就不是人喔! 只有台北市才是人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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